危险年龄:17岁花季会成犯罪高发期
新华社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了解到,今年1-7月,这个院刑庭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9人,比去年分别增长108.3%和225%。
39名未成年犯罪人中,有36人是17岁,占了92.3%,另3人都是17岁以下。法院有关人士认为,从这些数据看,17岁这个年龄段可能会成为一个犯罪高发期。
从犯罪类型看,严重危害社会的财产型和暴力型恶性犯罪案件发案率大幅度上升,出现了以前不大有的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贩卖毒品等新类型案件。从犯罪形态看,团伙化特点明显。26件案件中有共同犯罪 21件,全部都是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作案。从犯罪手段上看,呈现出智能化、成人化的趋势,表现在设计型、预谋性的犯罪增多,采用的手段也越来越狡猾。如一个在杭州市各游戏机房疯狂盗窃30多次的盗窃团伙,实行偷窃、匿赃、销赃“一条龙”,而其14名成员中,有9人系在校学生。
据专家分析,17岁现象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
17岁对许多青年人来说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17岁一般来说是初中毕业,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年龄,此时其生理上往往基本发育成熟,精力旺盛,血气方刚,具备了犯罪的客观生理条件,但心理发育并未得到相应的引导,缺乏社会经验,且普遍存在逆反心理强、容易冲动、自控能力差等问题,对一些复杂的人和事往往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以至于误入歧途。
根据统计,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刚毕业者占多数,有25人,占64.1%。社会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正在转型时期,学历较低的初中毕业生往往存在就业的困难,有的闲在家中,有的流散于社会,学校不用管,家中管不着,社会无人管,一旦与人纠合,极易犯罪。从统计数据上看,外地籍未成年人占了大部分。尤其是大量外地籍17岁初中毕业生随老乡到城市打工,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均由老乡传帮带,一旦老乡犯罪,其往往会成为犯罪团伙成员。
未成年犯中大多甚少参加康乐益智群体活动,热衷在游戏机房、网吧玩电子游戏,游手好闲,又想吃好穿好,不劳而获,结果是以身试法。安徽省霍邱县何某两兄弟,随做生意的父母到杭州,整天无所事事,结识了一帮社会上的朋友,强拿硬要他人钱财,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1年半和1年有期徒刑。
以宣扬凶杀、暴力、色情等内容的非法音像制品、报刊杂志,对青春发育阶段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误导和毒害作用,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诱因。某中学学生周某,在学校和家长眼中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多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被学校确定报送某重点大学就读。暑假期间,他失去自我约束,又处于青春发育阶段,缺乏正确的性教育及性知识。他多次以检查身体为由,对小女孩进行猥亵,构成了猥亵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案发后,周某十分后悔,称自己只是“非常想知道女的和我们男的有什么不同”,假如及时把这些想法和父母、学校沟通,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值得关注的是,未成年人犯罪与周围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在已经发生的案例中可以看到,一些家庭教育失误,父母只顾挣钱或自已享乐,对子女不履行教育职责。有的父母离异,或生活在那些长期存在巨大压力和冲突的家庭中,得不到关爱,很容易形成畸形心理,养成偏执、冷漠、好斗等不良习惯。还有的家长过度溺爱,反而害了孩子。
据分析,有些学校的思想教育存在一定的缺陷。政治思想教育教条化,其内容设置上类同于干部理论学习,缺乏针对性,不能很好地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对社会、家庭及自己的责任感。对法制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不学法、不懂法,也就谈不上什么遵纪守法。忽视差生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同学对差生评价往往较低,而差生也往往自暴自弃,于是很容易与年龄相近,志趣爱好相近或相似的社会青年走到一起,拉帮结派,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强大的“后备军”。据统计,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在学校成绩较差或很差的占大多数。
教育界和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对待这一类型犯罪应以预防为主,打击为辅,教育、感化、挽救、惩罚四管齐下,才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