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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少年诗人到诈骗罪犯

发布日期:2015-12-18   阅读次数:

  27岁的殷学军不久前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而他原本英才早露,初二时就在全国青少年诗歌大赛中获奖,22岁时就被许多作家、诗人赞许为“文坛新秀”、“中原才子”、“校园文坛的一面旗帜”。是什么让他的人生道路发生了变化?
  1976年,殷学军出生在湖北省大冶矿山乡一个农村家庭。少年时,他文学方面的天赋就得以显露。早在初二时,他的《远方不远》就获得了全国青少年诗歌大赛三等奖。高二时诗作《月光与思绪》又获中学生校园诗歌大赛新秀奖。高三时其作品《人间自有真情在》荣获湖北省第六届中学生“爱心杯”作文大赛二等奖。1996年,他的散文《和平赞》荣获1996年长沙全国文学艺术新苗盛会邀请赛特等奖,抒情诗《情满长江》在张家界被组委会评为一等奖。一批全国知名的作家、诗人多次为殷学军写诗评、题字,并称其为“追风逐浪,万千激情飞舞的中原才子”、“校园文坛的一面旗帜”。
  但是,变化也由此而来。得到众人的赞许后,殷学军虚荣心开始膨胀,将自己的身份编造“大学教师”、“总编辑”。2001年10月份以来,殷学军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任何手续,自办非法报刊《作家新一代》,盗用河南省群艺馆的名义为主办单位,自任总编,利用征文的方法,收取每个参赛者5元钱的评审费用,并到处邮寄自办的报纸和自编的丛书出版印刷成本价格表,广告宣传能为他人出书。之后,殷学军和邵江二人又先后非法出版了《朋友与亲人》、《中国校园作家大辞典》、《新世纪文坛新人新作一百家》、《新世纪优秀文学少年三百家》等,从中牟取暴利。为了进一步取得他人的信任,殷学军还伪造了15个出版社的公章和条形码。
  2002年6月,殷学军的这些诈骗行为开始被读者怀疑。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刑侦大队陆续接到举报,随即对殷展开调查。6月16日,刚刚举行完婚礼、尚在蜜月期间的殷学军被警方抓获。
  2003年3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被告人殷学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能为他人出书为由,骗取公民的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宣判后,殷学军和检察机关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上诉和抗诉,现判决已经生效。
  殷学军事件在其圈子内产生了不小的震动,同样也让全国为其《作家新一代》题字的近百名知名作家、学者吃惊不小。他们呼吁广大文学工作者和爱好者提高警惕,以防再被一些打着文学旗号的骗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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