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中学生外出活动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5-10-12 阅读次数:
为加强对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保证学生出行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对学校组织的各类外出活动,各主管部门、年级组和班主任要精心组织,做到责任到人。既要保证活动质量,又要杜绝不安全隐患。
二、各班组织的外出参观及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事先告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三、对外出活动前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和学校联系,不能违反规定擅自处理。
四、任何未经学校同意的一切外出活动(如春游等),一律视为个人行为。如果活动中出现问题,由组织者承担一切责任,学校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