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协议
发布日期:2015-10-12 阅读次数:
为了改善办学条件,解决远路学生的乘车问题,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中(甲方)与杨凌公交车队驾驶员康印科(乙方)商谈,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驾驶学生专车,将本校学生和教师接到送回。
二、乙方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在确保学生和老师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准时、守信。
三、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要自觉办理保险及其它相关车辆使用手续,驾驶员应具有驾驶员资格。车辆要保养、维修、年检,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0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