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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10-12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控制学校支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公务车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车由校长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和调度。
2.建立公车使用申请制度。因公事需要使用公车,向校长办公室提出申请。参照大学公务管理用车规定,原则上杨凌城区的公文传送等学校不予派车,特殊情况办公室可以安排车辆,以保证安全。城区外出车应经过校长批准。
3.建立公车使用台帐登记制度。驾驶员逐日对公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每月底将登记表格交办公室审核保存。
4.公车不使用时段须停放学校内,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住宅区或公共场所。
5.报销公车加油费时,需提供公车行驶里程记录单,加油费用与行驶里程相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违章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6.非专职驾驶员,未经批准,无论因公因私,均不得驾驶公车。
7.公车不对外营业,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未经校长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8.驾驶员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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