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省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交流评选活动的通知
注意:我校教师参评作品报送到我校教研室,最后期限为2012年5月25号。
杨教研发[2012]14号
关于参加全省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交流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推动完成杨陵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全区开展的“高效课堂”活动,促进教师加强学习,注重研究,勤奋工作,努力提升教科研实践能力,为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了新贡献,区局决定参加陕西省教育学会举办的全省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交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参评人员主要为基础教育领域广大教育工作者,包括: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机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教研人员与一线教师。
二、参评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为教科研论文和成果,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发现、研究教育教学问题和提出解决策略、方法为重点,做到观点正确,材料详实,论述得当,语言规范,结构合理。
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和网络下载,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作者所属县区学校进行通报。
2、作品文体包括:课题研究成果,教育调研报告,工作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教育叙事,教育故事,教育随笔,教育教学札记等等。
3、参评作品须填写“陕西省教育学会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交流评选作品申报表”(见附件)。请作者严格按照表格准确填写有关信息。
4、参评作品为A4打印稿,1式3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每篇参评作品收取评审费60元整。
6、各校参评作品报送的最后期限为2012年5月28号。
联系人:李翔 029—-87019261
三、评选工作
1、参评作品报送结束后,省学术委员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抱着对参评作品和作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评审工作。作品获奖比率占参评总数的80%,奖项设一、二、三等奖三个档次,分别占参评作品总数的15%、25%、40%。
2、评选结果在“陕西省教育学会网”上进行公示,没有异议和抄袭投诉后,以正式文件将获奖名单通知到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和教研机构。各市县(区)和有关参评学校可以从“陕西省教育学会网”上下载获奖名单。
根据获奖结果的正式文件,省教育学会为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5、对于获得一等奖的作品,根据作者自愿的原则,可以推荐参加中国教育学会和国家教育研究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也可以向有关杂志、报刊、出版单位推荐采用。
杨陵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教育教学研究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申报序号
陕西省教育学会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与成果交流评选作品申报表
作者 姓名 |
|
职务 职称 |
|
电话 手机 |
|
所 属 市县区 |
|
工作 单位 |
|
单位 类型 |
|
邮政 编码 |
|
||
作品 标题 |
|
学科 类别 |
|
稿件 文体 |
|
||
作者 简介 |
(120字以内)
|
||||||
作品 内容 概述 |
(300字以内)
|
||||||
备注 |
1、申报序号由省教育学会统一填写,其它栏目均由作者准确填写,与稿件匹配1式3份。 2、单位类别指幼教、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师范、教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 3、作品文体指课题研究成果、教育调研报告、工作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教育叙事、教育故事、教育随笔、教育教学札记等。 4、学科类别指小学语文、初中数学、高中物理等学科。教育行政干部论文划归教育管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