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附中计算机教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5-10-12   阅读次数:

  一、计算机教室为教学服务,教学优先。
  二、机房计算机实行编号管理。教师、学生上机凭上机证,上机证应有编号,对号上机。师生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
  三、教师、学生上机应遵守有关使用管理规定。学生应在有组织及学习有关规定后方可上机,不遵守规定者取消上机资格,造成损失须承担经济责任。
  四、 教师、学生上机以及计算机清查维修需有管理员或计算机教师在场。机房钥匙专人保管,不得转借。
  五、 机房内应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应爱护国家财产。应维护机房卫生,吃东西、吸烟、扔杂物。不许携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入机房。
  六、  机房主机平台仅限计算机教师及管理员使用。管理员应遵守有关软件使用规定,有效防止计算机病毒。并不得用于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
  七、  机房计算机不得用于玩游戏、看光盘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八、 未经学校同意,机房不承担外来人员计算机培训任务。外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机房使用计算机。学生课余不得进入机房。
  九、  机房实行财产交接制和安全管理承包制。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安全及财产管理、维修。定期组织打扫卫生、关门断电、处理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
  十、  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财产的定期清查。发现损坏应落实责任,照价赔偿。未经学校同意,所有固定财产均不得私自外借或带出机房。
  十一、机房计算机损耗品实行登记使用。以旧换新,定期结算。


CopyRight © 2008-202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负责人:张满户  网管员:姬燕  地址:陕西·杨凌  邮编:712100  陕ICP备05052063  技术支持:贝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