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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调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措施

发布日期:2015-12-18   阅读次数:

农工民主党武汉市委员会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与趋势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反复性、长期性、潜在危险性已日益为全社会所认识。其现状与趋势如下:
  (一)违法犯罪现状:
  1、犯罪数量剧增。据统计,20世纪(以下省略)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80年代增至70%,至今仍居高不下。来自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少年庭的资料显示,2000年1月至12月有58案、共133名罪犯,而2001年1至6月就有48案,涉案有104人。因此,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呈明显的上升势态,形势严峻不容忽视。
  2、犯罪主体变化。(1)低龄化趋向: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明显增多。(2)女性犯罪增多:80年代以来,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绝对数增加,且增长率远高于男性。尤其是淫乱型、财物型犯罪最明显。女性青少年犯罪具有极大地腐蚀性,如不遏制会很快在社会上传染开来。
  (3)闲散人员居多:辍学的"双差生"、"困难生"、流动人口的子女等,这些青少年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过早流入社会后易受到不良思想和不法分子利用、引诱和唆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犯罪类型增多。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类型明显增多。有资料显示犯罪类型依次排列是:盗窃、抢劫、流氓、强奸、伤害、绑架等。其中抢劫和盗窃发案率最高约占75%左右,是当前青少年主要犯罪类型。据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少年庭资料统计:2000年1至12月,抢劫罪占44.36%,盗窃罪占36%,伤害罪占15%;2001年1至6月,抢劫罪占48%,盗窃罪占44.2%,伤害罪占3.8%。近些年来,还出现了新类型犯罪。如涉毒、涉枪、赌博、卖淫、嫖娼和拐卖人口的犯罪日渐增多。
  (二)违法犯罪趋向:
  1、趋向暴力性及恶性化。青少年犯罪具有“偶发性和盲目性”的特点之外,近些年来,已趋向“暴力性及恶性化"。部分青少年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手段野蛮、残忍,社会影响恶劣。这主要与他们形成的不健全人格有关(如"偏执型"、"反社会型"、"攻击型"的人格障碍)。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占65%,说明了青少年犯罪性质具有较明显的恶性化趋向。
  2、趋向团伙性及黑帮化。有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中75%属于团伙或结帮作案。他们在一个自由结合的群体中,想法和行动会更多的得到认同和实现。他们结伙行动、互相壮胆、具有“纠合性”的特点。这类纠合起来的群体一旦被不法分子操纵,极易形成一个具有严密组织形式、分工明确的团伙,成为一种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
  3、趋向成人性及智能化。在我国90年代以后,新类型犯罪逐渐出现。如利用电子计算机犯罪,利用窃听技术犯罪,利用生物学、化学、医药学进行犯罪。涉及这类犯罪的青少年往往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他们善于模仿,将掌握的知识和技术运用到犯罪活动中,其作案过程集中体现了犯罪主体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青少年犯罪已出现了成人化、智能化、科学化的趋势。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的多层面剖析
  (一)社会环境:不良因素是滋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
  1、精神污染。改革开放以来,西方颓废思想,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渗入,以及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使部分青少年正在形成的世界观受到污染,滋长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气,丧失理想与信念的追求。
  2、文化腐败。著名传播学家威尔伯·施拉姆说“所有的电视都是教育电视,唯一的差别是它在教什么”。现在社会上宣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泛滥,以及低格调的影视作品充斥业余文化生活。这类文化制(作)品对青少年社会化潜在效果不可低估。青少年的好奇、模仿、冒险的心理,容易使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情感冲动,失去理智,滑向腐化堕落,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堕落场所。遍及中小学周围的游戏厅、台球厅、网吧,以及随处可见的发廊、歌舞厅等场所中的不良内容,更是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极易造成青少年厌学、逃学、辍学的直接后果,使他们过早流入社会,成为"亚文化群体"的人员。他们良莠不分,盲目模仿成年人的行为,极具攻击性和破坏性。他们的恶行起始是针对同龄人的;他们的犯罪经验也是从这里开始积累的。
  (二)教育环境:教育不当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源
  1、家庭教育存在着“误区”。有研究资料表明,家庭环境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都与家庭生活、抚养和教育方式的影响有关。甚至,有的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就是从家庭走向社会的。主要存在着两方面问题:
  (1)孩子成长的环境先天不足。我国的离婚率呈直线上升,使“婚变型”家庭逐年增多。多项研究证明,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发因素。
  (2)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主要表现为,一、“溺爱型”家庭教育:容易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达不到满足,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二、“高压型”家庭教育:奉行棍棒政策,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形成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极大。三、“放任型”家庭教育:易使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监护,造成性格孤僻冷漠,经不起诱惑,一遇坏人引诱,容易沾染不良习气,走上歪路。
  此外,家长的言传身教作用,尤其是父母的不良行为对孩子的潜移默化作用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2、学校教育存在着“偏差”。目前,许多学校的教育在办学方向上和治学方法上,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在高考“指挥棒”下,应试教育仍然占据着初中、高中办学方向的主导地位。其后果主要有三方面:
  (1)从教育体系上看:第一,使作为促进学习“手段”的考试变成了学习的“目的”。第二,使“课程体系”变成了“应考内容”。教育成了应试训练而不是能力培养,严重阻碍个性和创造能力的发展。第三,使“分数”变成了主宰“评价体系”的唯一标准。总之,使得整个“教育过程”变成了“应考过程”,严重背离了教育的宗旨。更严重的是不可避免地造成教育过程“重智轻德”现象,学生对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缺乏必要的知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仅仅是被动地接受管束。使人类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受教育阶段出现残缺。
  (2)从受教育对象来看:学生普遍感到学习太枯燥、不愉快、真无奈。成绩好的学生整日在机械死板中学习,使他们感到疲惫,父母和老师“期待的爱”变成了一种无奈;而成绩差的学生因自卑感到不安和怨恨,使他们进入学校如坐针毡。这种状况不利于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直接导致的后果是,第一,造成无奈心态。课业负担过重,“整日埋头语数外、不管窗外多奇怪、唯有分数是目标、书本脱离生活外”。高强度、单一的心理活动和心理压力造成青少年心态极不稳定,学习一旦遇到挫折就会灰心丧气、悲观失望,乃至误入歧途。第二,自卑心态形成的人格障碍。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被划入“另类”,他们的个性和人格在分数面前都被埋没了,从而感到自卑、不安、怨恨。尤其是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伤害后,易形成人格障碍。甚至造成破罐破摔,有滑向违法犯罪的潜在危险。
  (3)从教育工作者来看:首先,片面追求升学率,已成为教师、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种荣誉感、一种“功利”资本。因此,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生严重倾斜。教育工作者把主要精力投入到面向20-30%的“优秀生”,而不是面对学生整体。学校应该是一个慈爱和安全的环境被扭曲。这与素质教育注重个性的培育、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全面发展的本质和价值相去甚远。其二,教师育人与家长教子之间的沟通,成为简单的“分数”交流。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和经济大潮冲击下,教师家访的优良传统已不多见,教师与家长沟通的“家长会”多变成了成绩汇报会或考前动员会。家长只知道孩子的考试成绩单,而孩子在学校的人品、思想状况及表现,成为家长的盲点;而孩子在家里的一切表现又成为班主任或授课教师的盲点。这种“双盲”的现象是重智育轻德育的突出表现,也是教育中的一个严重偏差。青少年中出现不良倾向或犯了错误,被“盲区"阻隔而不能及时得到教育者和家长的矫正,成为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前置因素。其三,教育方法不当。少数学校缺乏对后进生、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个别教师的教育方式严厉多于关爱,甚至对部分学生采取“放任”式教学或粗暴的态度,直接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流入社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总之,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偏差现象,应当引起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者、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当今成功的教育已证实,“教育不再是传授多少科技知识,而应该是提高人的整体素质,是十年或几十年之后,所学知识、技术都过时了,面对一个新的世界能够很快适应的能力培养”。从这个层次讲,推行“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体现因材施教原则,使能力与个性不同的青少年都能正确认识自身价值,个体素质得到健康发展和提高,是从教育角度最大限度剪除青少年违法犯罪前置因素的重要环节。
  3、社会教育存在着“盲点”。社会是青少年的第二课堂,是校外活动或校外教育、尤其是影响他们思想意识形成的重要场所。这里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学生课后的主要活动就是做作业,如果是厌学或弃学的学生,他们走入社会去干什么呢?答案可能是:社会教育出了“盲点”。
  (1)社会对青少年的法规约制力度不够。青少年学生因学校教育的偏差,大多只知道读书不懂社会,缺乏正确认识社会的基本知识和与社会接触的正确心态。盲目地、被动地接受社会的各种现象。加上社会对青少年行为制约管束的法规宣传不够,自觉执行力度不够,更有见利枉法者,放任青少年随心所欲,误入歧途。
  (2)社会教育场所太缺乏。非营利性的文化宫、青少年宫、体育馆、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太少,有的成为经营性场所;而营利性的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比比皆是。青少年缺乏健康娱乐的客观条件。
  (3)生动的、高质量的优秀的精神文化作品少,满足不了青少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如青少年报刊变成了学习和应考栏目,缺乏健康的、高尚的情感交流渠道与方式,缺乏英雄与劳模、理想与信念、道德与法制的教育内容。针对青少年生理、心理健康成长的广告栏、电视专题片、广播节目、电话咨询台寥寥无几。相反,不健康的电话咨询台种类繁多,带有色情、暴力、凶杀的书刊、音像制品唾手可得。
  教育是几代人培育一代人,而一代人会影响几代人的百年大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的每一个环节,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都是至关重要的,是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的大问题。否则,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方针将会变成一句空话。
  (三)心理环境:心理“荒漠化”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起点
  北京大学医学部王德炳教授说“发生在青少年中恶性事件并不完全是学校造成的,实际上是整个社会的教育问题,尤其是心理教育与心理健康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关心自身的生理环境,而忽视了对健康同样重要的心理环境。这种传统观念直接影响到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20-30%的家庭中存在着心理或精神方面的问题。全国有心理疾病的病人约1600万,其中三分之一是在儿童或青少年时期发病。而在我国大学生中进行的心理障碍调查也显示,80年代为23.25%,90年代上升到25%,近年来已增至30%。这些数据说明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重视的时候了。青少年中由于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所造成的悲剧已呈上升趋势,甚至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究其原因,主要是:
  1、对心理障碍与精神疾病的认识不足。精神病研究专家孔祥泉说“我国大多数人对健康状况的认识仍停留在身体器官有无病变的层面,而普遍忽视了精神病变”。目前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将心理障碍仍然与精神分裂症划等号。导致患有心理疾病的人有病不求医,甚至讳疾忌医。据了解,在中国医科大学心理卫生医院,每天就诊病人有100多人,2000年为4万人次,其中25岁以下的占总数40%左右。另有资料表明,当今引起各种疾病的原因中有70%与心理因素有关。因此,心理问题对于健康的危害已不亚于病菌的感染影响。
  其实,青少年心理障碍只是成长时期中的一个特殊问题,具有阶段性特点。及时的认识或经心理医生的疏导和治疗是完全可以矫正的。反之,有许多已有较严重心理障碍或已出现精神疾病症状的人,仍然把它当作一般心理问题或根本没有当心理疾病去治疗时,就会延误病情,甚至会引起悲剧的发生。最近,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一名15岁男孩带着音乐家之梦自杀了;一群辽宁大学生行窃只是为了“过瘾”;浙江省一名中学生恨杀亲人等。这些触目惊心的恶性事件已引起全社会的严重关切。专家认为,心理卫生贯穿人的一生,全社会都应当重视这种像癌细胞一样包围着我们的疾病。特别对青少年更要加强其心理健康的教育,切莫讳疾忌医。
  2、心理健康教育缺乏力度和深度。健康的心理是健全的人格和良好思想道德形成的重要基础,又是学生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开发自己智力资源和能力的基本条件之一。现实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与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和整体素质的要求很不适应。这与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和社会是否纳入教学计划的必修课程,以及普及与宣传程度等因素有关。大量研究表明,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意识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这一系列矛盾的产生和相互作用造成青少年时期的心理不稳定因素。对这种不稳定因素,缺乏引导或引导不当,都会诱发一种“恶”的心态,严重的便具有了违法犯罪心理。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
  (1)从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由本能的生物人向理智的社会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处于这个特殊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但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滞后,缺乏合理调配自己活动的能力,会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识行为、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化解而被激化后,极易造成青少年心理上的障碍,甚至形成违法犯罪的心理。
  (2)从心理发展与社会化的方面来看:青少年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是限于自立生存条件的制约和社会阅历不深,其思想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不能正确和全面地认识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面对“现实中自我”与“理想中自我”之间出现差别时,就会产生许多苦恼和不安。更由于辨别事物的能力较差,易受情绪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形成违法犯罪心理。加上不能用意志控制自己行为,轻者导致严重过错,重者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心理健康教育必需得到全社会、全校师生的重视,积极的宣传、普及和教育。这样可以明显减少心理障碍患者的出现,从而避免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最终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的发生率。
  (四)当前青少年中需要及时解决的心理问题
  1、重视初二学生的性生理与性心理的健康教育。从大量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看,14岁的年龄(相当初中二年级学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易发期。因为这个年龄段正是青少年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的关键阶段,可塑性很强,又是人生观定型的初始时期。针对这种特点,让孩子了解自己身体成长的整个过程,尤其需要对他们进行正确的青春期性生理、性心理、性健康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青少年对“性”问题很敏感,如不及时进行教育和正确引导,就会促使他们从不正当的渠道去获取相关知识,从而对黄色书刊和淫秽录像产生兴趣,导致违法犯罪心态的萌生或直接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点对象是初中二年级学生。学校应未雨绸缪,根据青少年性成熟期普遍提前的事实,从初中一年级(13岁学生)起开设生理卫生教育课程。
  2、及时矫正青少年犯错误前的心理状态。(1)不平衡心理。这是当前青少年犯错误前的一种主要心理状态。不平衡心理的产生与互相攀比的作用、学习成绩的差距、或在同龄群体中的地位及尊卑感等因素有关。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家分析,有不少来自家境较好、从小有优越感、中小学成绩也很优秀的学生,当他们进入重点高中或重点大学后,面对来自各地的优秀学生,优越感变成了失落感,心理产生不平衡又不能调整心态去适应环境,日积月累就容易形成心理疾病,严重时就可能走向极端。
  (2)逆反性心理。是对青少年有很大的消极影响不健康心理。主要原因与“代沟”和教育方法不当有关。青少年与中青年人由于学识和阅历不同,客观上在认识观、人生观方面必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果成年人(家长、教师等)一味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青少年,尤其在教育方法上简单而缺乏耐心,批评多而鼓励少,甚至于实施惩罚,就会形成隔阂和“代沟”,激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逆反心理严重的青少年,常常出现过激行为,潜藏着滑向违法犯罪的因素。(3)孤独和空虚。青少年的这种心态,主要是由于缺乏他们心灵所需要的关爱、友谊和情感而产生。终日孤独而变得空虚,只好整日东游西逛,寻求“填充物”满足心灵需要。这种生活方式很容易使他们受到不良事物的引诱而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3、注重安定类药及精神活性物质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严重影响。当前青少年中滥用安定类药物和精神活性物质,已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也是导致青少年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重要原因。
  (1)滥用安定类药物。武汉市1995年以来已发现在中学生中使用安定类药物的现象较为普遍,甚至出现过中毒或危及生命需抢救的严重情况。据1998年在武汉市17所学校的高中二年级学生中抽样调查表明,有4.94%的学生使用镇静催眠药,其中经常或偶尔使用者占3.33%,而不能减少或停用后感到不适者(成瘾)占服药者的20.96%。2000年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一项对5 所学校初二至高二40个班级的调查资料中显示,使用安定类药物的比例约在1-2%之间。许多班级中至少有1 人,有的班级多达8-9人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安定类药。另据北京、贵州等地的调查,中学生使用安定类药比例均在1.2%以上。青少年学生使用安定类药物,突出反映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缺乏,未能正确引导和消除学生中的心理问题和烦恼。为消除烦恼得到放松,或追求好奇,以及同学之间的互相影响,即出现滥用安定类药物的现象。社会上一些不正规或非法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向中学生出售安定类药物,对这种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滥用精神活性物质。据武汉市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的青少年使用精神活性物质的情况,其中酒类占51.15%、去痛片占19.86%、挥发性溶剂占13.95%、香烟占11.44%。调查中发现,使用精神活性物质的成瘾比例远高于安定类药物。近些年来,青少年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已明显增多。据统计,全国吸毒在册人员已超过86万之多,其中青少年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从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了解到,每年收治的吸毒人员约500-600人,具有以下一些特点:a、年龄转小化:青少年中以13-14岁多见,最小者为9岁;b。女性增多化:是毒品泛滥的重要指标,也是形成"吸毒链"消费群体的重要因素;c、口服向静注发展化:尤其是海洛因的口服逐步向静注方向发展。近些年来,口服摇头丸在青少年中有泛滥的趋势,其引起的精神依赖性远比海洛因更强烈。据全国统计资料表明,摇头丸造成机体损伤多于海洛因,其主要表现为肝、肾功能的受损,以及颈或腰椎的损伤,病人常以内科急诊就医。因此,青少年涉毒问题应引起广泛重视。
  三、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后果。青少年犯罪现象如果得不到遏制,就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少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不言而喻。因此,大到国家、社会的各个部门,小到社区、学校、家庭,都有责任互相配合、共同行动。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网络。
  据一组最新统计资料表明,浙江省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从1998年占74.8%(为最高纪录)降至1999年占54%。14岁至17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比例也从1985年29.3%降至1999年的20%。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周长康说,这是因为各方面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加之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推进的成效。可见当前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务之急,需要引起特别重视和加大力度。对此我们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供参考。
  (一)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是教育、心理、医学和社会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良好的学习环境与社会环境,是保持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处于同一环境中的人,其心理健康状况也不尽相同,青少年也不例外。那么青少年健康心理的标准是什么呢?目前尚无统一标准。综合多数心理学家和医学家的观点,我们认为,青少年的健康心理标准最基本的应具备三方面的"核心内容",即努力培育青少年的"良好人格、良好性格、良好品格"。
  1、培育"良好人格",使青少年身心健康、智力正常、人格完整。这是衡量青少年健康心理最重要的标准之一,也是一个人能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基本条件。人格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的特征,它突出表现在情感活动和意志行为活动中。如:合群与孤独、高智与低智、好胜与顺从、认真与随便、信任与多疑、平静与焦虑、务实与空虚等。我们应当积极地去培养青少年的良好人格,让青少年胸怀坦白、言行一致、热爱生活、情感淳朴;自尊、自爱、尊重他人并乐于帮助他人。使他们逐步具备善于调节自己言行举止,善于使自己的性格、情感和行为能符合其年龄的特点,以及符合社会的行为规范。一个人只有具备良好的人格,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才更有利于个人才华的施展。
  2、培育“良好性格”,使青少年情绪稳定、乐观开朗、善于交流。努力培育青少年的良好性格(即:个性),是个人生存与发展的很重要条件之一。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注重培养青少年乐观开朗、善于交流、意志坚强、自我克制、乐于助人的良好个性。这种性格有利于应付困境和挫折,较少产生焦虑、不安和痛苦,保持心理稳定。相反,消极、悲观、狭隘、孤独、好胜和易于冲动的个性,这种性格不利于应对困境和挫折,容易产生焦虑和痛苦,出现不平衡心理,甚至形成人格障碍。当然,个性的形成是长期的,与幼年教育、家庭环境、社会背景、现时条件有关系;更与长期形成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相联系。
  3、培育“良好品格”,使青少年意识良好、有所追求、积极进取。要注重培育青少年正确的自我意识,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目标和方向。相反,不顾个人的实际能力,志大才疏,容易陷入困境和遭受挫折,继而产生焦虑和烦恼,不利于心理健康。增强信念与自信的教育。信念对人类的心理具有重大的影响,它是应付各种困难和挫折的力量源泉,也是保持精神充实、情绪振奋和心理平衡的重要支柱。因此,加强对青少年远大理想、政治抱负、事业目标、英雄劳模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课程。大量研究证实,一个人在任何时候只要信念存在就会具有克服挫折和磨难的勇气,就能保证心理上的平衡。同时,为实现个人目标和战胜困难所必需的信心也是极其重要的。只有充满自信和具有坚强信念的人,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水平,甚至“超常发挥”,从而有效的克服困难而最终取得成功。因此,加强信念与自信的教育是心理健康教育中重要的内容。
  (二)家庭参与和社会支持是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保障
  1、家庭参与。提倡家庭和睦、互爱互助,以文明、民主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和家庭矛盾,是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基础。青少年有许多心理冲突和挫折是来自家庭,如学生在校学习不顺心,又遇家庭出现矛盾时,家长大吵大闹,这种“内外夹攻”对心理健康的损害是很大的。相反,夫妻恩爱和父母子女相互信赖时,孩子即使在外面受到打击,通过在家里倾诉和疏泄,得到安慰、支持和鼓励。这种家境对于心理平衡的维持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必须注重家庭中每个成员的文化素养、文明程度的提高,共创和睦相处、相互支持的家庭气氛。
  2、社会支持。是指一个人能得到同学、朋友、学校的理解与支持,尤其是能得到心理专业人员或心理医生所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这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在美国,中学生对完成“已任”的自信心普遍较强。其自信心的来源,一方面是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使他们能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和重要性;另一方面是找心理医生进行咨询和指导。而我国的中学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影响,最怕找心理医生,否认自己存在心理障碍,恐怕被人误解为“精神病”。从而讳疾忌医,十分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这种状况也与心理专业人员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关。在美国每百万人口有550个心理学家,7%以上具有心理学或哲学博士学位。而我国每百万人口只有2.4个心理学家,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不足2%。专家估计,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快节奏和竟争日益增强,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患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已排名首位,超过心血管、呼吸系统及肿瘤等疾病。并预测在今后20年的疾病总负担中,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问题仍将占居第一位。因此,加快心理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这既是解患于已然,更是防患于未然的百年大计,应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总之,在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到他们的敏感、好奇、喜欢模仿和爱冒险的特点。把这些特点引导得当就是优点:如将青少年敏锐的思想、吸收新事物快的特点引向创新的过程。但是,青少年这些特点缺乏指导或引导不当就是缺点:处于生长发育期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到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性自由和性解放等不良思潮的冲击。极易吸收暴力、色情和毒品等有害的东西,走上违法犯罪的路。因此,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更需要国家和社会各部门的关心和积极参与。只有各方面形成合力,才能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的条件、土壤,堵塞青少年犯罪的源头,使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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