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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讲“朋友”义气结果害人害己——一名少年犯的自白

发布日期:2015-12-18   阅读次数:

作者:张 岩

  我不满十八岁的时候,就走进了这大墙之中,至今已有十年了。整整十年,现在还剩余刑期十四年。我为什么会落得如此的下场呢?现在我就和大家谈一谈我的犯罪经过。
  想当初,我也有过憧憬,也有过理想。在学校里,我曾经是一个老师们喜爱的好学生,不但学习成绩好,还喜欢助人为乐,同学们谁有困难,我都主动帮助。因此,我在同学中很有人缘,口碑不错,很多同学都愿意和交往,加之我是班干部,大、小事都喜欢同我商量。在家里,我是爸、妈的好孩子。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迷上了港台的录像片、武侠片、电影,录像片中的场面让我羡慕的不能自己,武侠书中的英雄人物更是让我神往,沉迷其中,幻想有一天,我也能成为“大哥”或是“英雄”,上课和帮助别人已经变得让我厌恶。和朋友在一起侃大山,吹“英雄”、学“大哥”让我心醉,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爸、妈再也不指望我能帮他们干家务了,经常是放了学,更多的是逃学和几个小哥们东游西荡,还找机会打架斗殴,当时头脑里想的就是要做一个武侠书、录像片中描写的那些所谓的讲朋友义气,敢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大哥”、“英雄”。渐渐的,已经有朋友叫我“大哥”了。
直至有一天,有位朋友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地找到我说:“岩子,我被人打了,你看,膀子上还被截了一刀。”我一看,他的膀子上还缠着纱布呢,便问:“是谁,你认得嘛?”他说:“认得。我已约好了他们,今天下午在城东大堤上见,我已经找了几个朋友,你一定要帮我,多帮我找点人,我知道,你最讲义气,你要不帮我,我就惨了。”我当时只觉得血直往头上涌,觉得我是“大哥”,就是“英雄”,二话没说,就答应他说:“有我在,你一百个放心,我一定帮你摆平。”随后我又和他一块约了几个朋友,讲好带上家伙,下午见。回家后,我找出把刺刀,下午与朋友汇合后,便直奔城东大堤。对方没有失约,也按时来到,见面一看,大家眼熟,对方也有人认得我,就叫我别插手此事,何况这件事本来就是我朋友错了。当时我也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到,我不出面帮忙的话,以后朋友会怎么看我,又怎么够义气?最终,我还是拔出刺刀把对方捅倒在血泊中。当时我头脑一片空白,不知谁叫了我一声:“岩子,还不快跑!”这时我才转身飞奔。回到家里,爸、妈看到我身上有血,问我怎么回事,我说:“不小心碰的。”妈妈过来帮我擦拭,“当”的一声,腋下的刺刀掉在了地上,上面还有未擦干的丝丝血渍,妈妈本来就有心脏病,见此情景,她当场就晕死过去。爸爸倒还沉着,他一面叫我不要离开家,一面叫来邻居把妈妈送往医院。不久,我就被带上了冰凉的手铐,押上了囚车,从此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由于我的犯罪,爸、妈无脸见人,痛苦不堪,短短时间就苍老了许多,在看守所会见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花白头发,满脸憔悴的两位老人竟是我的爸、妈,要不是姐姐在旁边,我是无论如何不能相信的,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掉了下来,爸、妈更是泪流不止。但更为痛苦和伤心的是受害者一家,受害者在家是个独生子,三代单传,他死时才十八岁,由于他的死亡,他的妈妈一病不起,病好后精神因受到刺激,一直疯疯癫癫,时哭时笑,时打时闹,怎么也接受不了儿子的死是真的。现在,我头脑里最清楚的记忆莫过于判决书上的一句话:“被告人论罪应处以死刑,但因犯罪时尚未成年,故缓期两年执行。”这能怪谁呢,只能怪我自己,没有很好地辨清是非,约束自己,讲所谓的朋友义气,一念之差造成大错,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罪有应得。
  因此,我到了监狱后,在管教干部的教育帮助下,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深刻认识自己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充分认识自己犯罪后应吸取血的教训。过去就是因为不听老师的教导,不听爸、妈的话,总认为他们的话刺耳,不合自己的意,就一意孤行,不认真读书,不好好做人,因而犯了罪,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在监狱这个大学里,我在劳动之余,积极参加改造,学习文化、技术,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由于改造表现好,多次受到法律减刑奖励。我现在才真正懂得,交朋友要交有理想、有文化、有技术,好学上进,主持正义,助人为乐的朋友。讲朋友义气应该以不伤害别人、尊重别人、帮助别人为原则,否则是害人害己。
  我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真是追悔莫及,我非常羡慕今天在校读书的同学们。我讲出我的犯罪经过和危害,就是想告诉大家,要珍惜今天的学习机会、学习条件,好好地把握自己,谨慎交友,不要被所谓的朋友义气所困所害。要努力学习,为爸、妈争光,为老师争光,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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