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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的犯罪

发布日期:2015-12-18   阅读次数:

  在去年的高考前夕,一个本该进入考场参加全国高考的高中学生,却因参与抢劫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此时此刻,心乱如麻的他有失落,有悲哀,更有无尽的忏悔。

花季少年的扭曲人生 
□文/张建国

  7月5日,距全国统一高考还有两天,莘莘学子们都在为十余年寒窗苦读的最后冲刺而奋力搏击。然而,就在这一天,在戒备森严的重庆市黔江区看守所内,高中生毛华却正在接受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  
  17岁的毛华是一个抢劫集团次犯,这个集团的“老大”、主犯陈精全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毛华和其他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伙罪犯中,除主犯33岁外,其余6名罪犯年龄均在14岁到19岁之间。其中文质彬彬的毛华尤其引人注目。他还是一个花季少年,他究竟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好少年走向堕落  
  1984年夏天,毛华出生在原黔江县两河镇犁湾乡。他的父、母亲原在某乡镇企业工作,1998年下岗后,开设了一个门市部经营百货,毛华6岁开始读书,在学校学习一直很用功,在老师的教育和父母百般呵护下,其学习成绩优异,两次被评为全校“三好学生”。在所学的科目中,尤以语文成绩最好。他以自己在买东西时退回卖主多补的钱为素材。撰写的标题为《一件小事》一文,获得由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小学生作文竞赛”第三名(县级)。小学升初中时,他以半分之差与全区重点中学——黔江中学失之交臂,在他13岁那年,进城来到新华中学读初中,最先寄住在一亲戚家中,后在学校条件改善后住到了学校宿舍。在初中阶段,毛华发奋学习,心中树立了一个奋斗目标——考入全区的重点中学。学习努力,表现积极的他,初中一二年级时曾任两年班长,成为一名共青团员;1997年还被学校表彰为“优秀学生干部”,在初中升高中时,名列全班第九名的他,以超出录取线79分的成绩终于圆了其到某重点中学读书的梦想。  
   进入高中学习的第一年,毛华起初还是有一个考上大学的美好愿望,学习也极为用功。其父母为了使其全身心的投入学习,在交足每学期学校要求交纳的各项费用后,每个月还给其300元的生活费。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专心学习,生活无忧无虑。学校开设计算机培训课,毛华迷上了电脑,其父还自费出资100余元,作为培训费用。由于长时间在距家50余公里的学校住读,受家庭教育的机会少了,每逢放假回到家中,父母忙于照看门市部,对毛华的沟通也相对减少。此外,随着年龄的增长,接触社会面的增多,毛华开始变得自以为是,我行我素。他错误地认为:父母亲没有什么背景,就是考上大学,今后毕业了还是只得自己去找工作。于是,他产生了厌学情绪,经常迟到、早退,从不交作业发展到旷课。每到星期六,便邀约几名要好的同学到学校附近的鱼塘钓鱼。时间一长,成绩没有长进,钓鱼技术倒有了提高。  
  毛华的变化,使其父母亲与班主任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其父亲与班主任经常找其谈话,要求他把心思用到学习中去。然而,毛华却将老师与父亲对自己的教育当成耳边风,依然如故。在他看来,学习已成为一种负担。  
  在高三的第一学期,毛与同班的一名同学陈某在外闲逛,两天时间没有到校上课。接到班主任的电话后,毛父坐车进城寻找,终于在一天晚上,在主城区的闸桥处,将正在该处闲逛的毛华找到。气急之下的毛父,将其拖到亲戚家后就是一顿痛打。随后,又带着儿子来到学校,陪同其逐一向所在班级的任课老师道歉,并保证不再逃学。这件事情发生后,毛华也曾规矩了一段时间。然而,不久他又“旧病复发”,对老师与家长的良苦用心置若罔闻,开始自暴自弃,成天与同学到网吧去打电子游戏,到录像厅里看枪战、恐怖录像,寻求感官上的刺激。诸如《反恐精英》等游戏与录像厅放映的《古惑仔》、《柯南》等港台警匪枪战片等,使毛华觉得是那样的刺激、过瘾。按他的话来说,自迷上了网吧和录像厅,什么事情都不想干了,只想到外面去“操社会”、“发大财”。
交友不慎犯下重罪  
  “是哥们义气害了我!”在采访中,毛华对此一直揪心动魄,他认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与自己交友不慎有极大的关系。
  毛华最初结交的是一些与其同样厌学的同学,他们经常在一起钓鱼、到网吧打游戏、到通宵录像厅看录像。从开始的偶尔一两次逃学,发展到一天、两天,甚至长时间的旷课。   
  对此,学校老师也拿他们没有办法。毛华与最要好的同学陈某经常一起在外闲逛。逛了一个星期后,连他们经常光顾的网吧、录像厅老板也与他们混熟了,有时在网吧一泡就是一昼夜。   
  2001年9月初的一天,在某网吧,陈某把毛华介绍给此前打电子游戏时认识的16岁无业少年米奇和张兵。相识后不久,在城内一录像厅,米奇又将陈某与毛华介绍给靠打牌赌博为生的无业人员陈精权(男,32岁)及其兄弟伙林应超(男,20余岁,现在逃)、田红(男,17岁)、田强(18岁,男)、郑新(男,14岁,初中在校学生)等人相识。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伙好逸恶劳的人结识后不务正业,经常聚在一起打牌赌钱,吃喝玩乐。毛华用自己从家里偷偷拿来的600元钱跟着兄弟伙们裹,开始几天,口袋里还有点钱,日子也还过得逍遥自在,兄弟伙也因此有了赌资,每天打牌赌博混时间。过了几天,钱用光了,又各自三五人一伙到外面“找钱”。  
  由于无正当经济来源,这伙人一旦有了钱,就大吃大渴,没有钱就只得干瞪眼。
  同年10月上旬的一天,陈精权与毛华等人在黔洲桥头的一个体餐馆准备了一桌酒菜,叫来林应超、米奇等人喝血酒,对天结盟,组成了“黑帮”集团。该伙人中年龄最大的陈精权自然被推举为老大,林应超、陈某、米奇、毛华、田红、田强、郑新按次序成为结拜弟兄。作为老大的陈精权还在席上告诫兄弟伙,今后我们不管干什么都得齐心。为了便于联系,该伙人还商议在打传呼时要留各自的密码,是老几就落“零几零几”。   
  结拜的八名兄弟伙都没有正当职业,都是靠打牌为业,靠打牌赢点钱显然不够该伙人挥霍。于是,他们就准备到广州去“发展”,打算在外面盗、抢几十万元后,回来做生意。  
  10月25日这天,除陈某临时有事未参与外,陈精权召集毛华、林应超等七名兄弟伙在黔江区原联合镇杉木垭一个体旅社的房间预谋,准备抢点钱作为到广州的路费。在商议中,陈精权提出抢劫原与其在打牌赌博时发生纠纷的付某家,并称付家在水市乡街上开有旅社有钱,并画出草图讲解了付家的房屋结构和方位,对如何实施抢劫作了分工安排。准备一旦得逞,就一同前往广州。财迷心窍的其他同伙均表示赞同。   
  没有活动经费,毛华还主动赶到学校去退出部分书学费,“慷慨”地把400元书学费交给“老大”购买抢劫时用的匕首、手套等作案工具和车船费、住宿费。   
  愚昧无知的毛华,非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进入犯罪的预备阶段,反而还为自己“讲义气、有钱大家用,可以赢得兄弟伙的尊重”的做法而沾沾自喜。
高墙内的忏悔   
  10月28日,毛华一行人先后到达水市乡伺机作案。当晚,除狡诈的老大陈精权借口怕被人认出,隐藏在水市乡附近的山林中,其他人先后住进付某的父亲付美林开设的中心旅社。10月8日晚,8人又聚集在山林中,决定抢劫付家。在老大陈精权的精心策划下,10月29日凌晨2时许,陈精权带着毛华等兄弟伙共8人按计划进入旅社,先后对老板付美林、王金娥夫妇采取持刀威胁、捆绑、捂嘴等暴力手段实施抢劫,抢走付的“双狮”牌手表一块及香烟等物。在抢劫中,以陈精权为首的八名兄弟伙致付美林死亡。案发后,黔江区警方很快侦破此案,毛华等人被擒获归案。  
  从一名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沦为阶下囚的现实,使头脑中充满“操社会”幻想的毛华,终于尝到了自己亲手酿造的苦酒。面对铁门、铁窗和高墙,他失去了一个人最宝贵的自由和青春年华,失去了与同学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读书、学习及游玩的机会。这时,他才真正感受到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美好,真正感受失去的自由是那么的珍贵。万般悔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听父母亲及老师的教诲。   
  “……在看守所这所特殊学校里,我看到了许多,也想到了许多,经常在半夜三更,那一声声来自心灵深处的仰天长叹时刻在监舍里回荡,成天围绕在耳边的都是那些后悔与无助的话。监舍是一个小社会,这里有怒、有哀、有悔、有恨,却没有欢声笑语,为之代替的只是呆滞的目光与深深的沉默。每当想起自己的理想、前途、自由、亲人都将离我而去,这一切的一切都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心上,凄凉的现实,我无法正视自己,也不敢正视自己。成天日不思食、夜不能寐,每当夜深人静,我便忍不住蒙头偷偷的哭泣。然而,这一切都能怪谁呢?这是我罪有应得”。  
  入狱后,他思想消沉、悲观,甚至想以死来了结自己的一生。在这紧要关头,黔江区看守所的领导和管教民警们没有抛弃他,而是伸出了关怀、感化之手来挽救他。通过上法制课,组织学习法律知识,以案说法,使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与兄弟伙的行为和造成的恶果,给社会和他人所带来的严重危害。通过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使他找到了堕落的根源,在管教民警的关怀和耐心开导、启迪下,毛华那被锈蚀的心被开启了,他开始认真反省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原因。他说:“入狱这几个月来,我无时无刻不在反省自己的过去。我之所以有今天,首先是因为自己的知识库中所储备的法律知识贫乏,对社会上的事物缺乏一种明辨是非的能力;其次,就是在法律与友情的关系上,分不出轻重,太重哥们义气,置法律与道德于不顾;再次是自己的思想太单纯,处事(世)不计后果,总是盲目轻信了坏人的谎言,从而沦为一名阶下囚…”  
  他通过反省,找到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他不甘就此沉沦,决心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和改造之中,扬起走向新生的风帆。于是,他开始变了,从进监舍之初的成天哭泣、抱怨,转变到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遵守监规、监纪,服管服教。并发挥自己的写作特长,积极为监区设立的法制教育宣传专栏撰写改造心得体会及悔过诗等,请管教民警和其他在押人员监督其改造。毛华的转变得到了看守所领导的重视,决定利用其失足的经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2002年3月27日,黔江区看守所还专门举办了一次警示教育现场会,由毛华就自己如何从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沦为阶下囚的经历,对黔洲中学的350余名师生现身说法。在会上,他声泪俱下地向师生们倾诉了发自其内心的忏悔。他在流着泪水写下的长达16页的忏悔书中,以自己的切身体会,真诚地奉劝同龄人:“…人的青春只有一次,青春总是最美的,我们总是在失去以后才想到再拥有。然而,这种失而复得的机率却是那么渺茫。当我拥有自由时,我没能好好珍惜,没有好好学习。在我入狱以后才真正体会到知识的可贵,我现在才明白‘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两句话的真正含义,才发觉自己所学是多么的肤浅。我后悔当初没有听老师的教育和父母的劝导,后悔当初的一意孤行和离家出走,但天下哪有后悔药呢?所以,我奉劝同龄人,一定要自尊、自重、自爱,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切忌不要学我,要加强法制学习和道德修养,以免到时悔之晚矣!”  
  毛华在看守所的表现被及时反馈到有关司法部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对“10.29”抢劫案审理之中认为:…被告人毛华等人在共同犯罪中事前有预谋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积极参与,在该案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应从轻处罚。并依法判决被告人毛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元。  
  采访结束,一个沉重的问题引起笔者深思:当前,类似毛华一样的青少年参与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件越来越突出,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除了像毛华这些未成年人因年龄小、自控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家庭教育与社会、学校的法制教育存在脱节外,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社会上诸如黄色书刊、违法经营的网吧、录像厅等不良文化的引诱,也难辞其咎!   
  但愿青少年朋友们能从毛华的扭曲的人生轨迹中,有所感悟和启迪,在思想上筑好抵御各种诱惑、预防犯罪的大堤。这也是笔者采写本文的初衷。
  

                              (本文所涉及的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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